吉安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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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改善提高干部职工居住条件,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于2003年7月28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现将贷款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表于 2017-06-1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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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
贷款担保方式: (一)抵押 1、本市**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以所购住房或其他自有、共有、第三人拥有住房的现值全额进行抵押;用于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应以其他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拥有...
发表于 2017-05-25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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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详情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身 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含未婚证明)的原件;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单位同意代扣工资和其他合法收入的**; 3、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相...
发表于 2017-05-25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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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截止时间
贷款截止时间: 1、**新建商品房:截止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系统反映的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时间1年内; 2、**存量房:截止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时间1年内;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截止建设用地...
发表于 2017-05-25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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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则作相应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
发表于 2017-05-25 18:12